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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守则

发布日期:2014-09-02 点击量:

西部矿井开采及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安科技大学)为开放实验室。它担负着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双重任务。目前实验室拥有多台大型仪器设备。为了使仪器设备能够在科研和教学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在保证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研究者能够熟练地使用大型仪器,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来实验室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访问学者,教师、研究生及本科生实行仪器使用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大型仪器使用资格申请者先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安排上机前的培训;

由管理仪器的技术人员对申请者进行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程序、注意事项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等进行现场培训;

在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申请者进行实际操作培训。技术人员经考察后确认申请者能够独立操作,提请实验室主任批准,经批准后获独立使用仪器的资格;

对技术人员确认不能独立操作仪器的申请者,必须经过再培训以获得独立操作资格或在以后使用仪器时必须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方可使用仪器;

需要使用仪器的人员,应向实验室预约,以便实验室合理安排机时,保证各项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