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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2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矿山安全生产与监管监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作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1〕263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各申报单位要围绕矿山安全领域及前沿技术应用方向申报:

(一)基础性研究。瓦斯、冲击地压、岩爆、水害、火灾、热害、爆炸、高陡边坡滑坡、尾矿库溃坝、采空区塌陷等灾害及多灾种叠加预防与治理领域基础研究方面。

(二)关键技术攻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感知识别能力、监测预警预报、监管监察、风险预防控制、矿山灾害治理、矿山地质勘探等技术攻关方面。

(三)先进装备研发。矿山掘进类、采矿类、提升运输类、深井制冷类、安控类、救援类等领域先进装备和智能机器人研发方面。

(四)高新技术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线通信、虚拟现实、数字孪生、区块链等高新技术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创新应用方面。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重点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当比申报方向更加具体和聚焦,突出优势和特色。

(二)各依托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填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21年12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曹悦 联系电话:83858205

附件(科技处网页下载):